你觉得外卖骑手有单位吗?上海劳动法律师和你一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你就知道了。
最近,外卖骑手个体经营的现象一再引起热烈讨论。研究报告显示,包括外卖服务在内的个体工商户已超过190万家。隐藏的法律风险不容低估。一旦骑手成为自负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失去了工人的主要资格。在此背景下,苏州外卖骑手小孟经历的案件为司法实践回应新的就业模式提供了生动的模式。苏州劳动法院最终审理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为由规避劳动关系案件也被评为2021年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案件。
案件回顾。
事情应该从一起交通事故开始。2018年10月4日晚,小蒙在驾驶电动自行车送货时被卡车撞倒。受伤的小蒙自然认为自己受了工伤,可以向雇主索赔。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远远超出了小蒙的预期。
小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小孟是否有单位?毕竟,他还没有和任何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看看银行账户的流程,工资是个人账户,这个人小孟不知道,迷雾他回忆起他的就业过程。
原来,小蒙在快乐路步行街外卖骑手的送餐箱上看到了一条叫云霆的招聘信息,面试通过后正式上岗。他每天在步行街的车站开会,然后等待平台或手动发送订单。日常工作服和餐箱由云霆提供,上面印有美团送货字样。电瓶车必须自己买。根据云霆公司的要求,车上应贴上美团送货的标志和号码,云霆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
想到这一点,小孟认为云公司应该是他自己的雇主。2019年5月5日,小孟向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自2018年3月1日起,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5月11日,苏州劳动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诉讼中,云霆表示是美团外卖的配送服务商,小蒙所说的网站是由其经营的。但根据云霆与好活(昆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好活平台服务协议,云霆是生活方,小蒙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是生活方,云霆与小蒙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小蒙已经注册成立了个体工商户,所以个体工商户绝对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云霆和小蒙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只是两个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
经审理,法院认为,劳动关系的确认应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从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来判断。
第一,根据云公司与平台公司签订的协议,可以证明云公司与平台公司就快乐路步行街网站的配送业务达成协议,云公司使用平台外卖品牌,小孟在网站上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因此提供的劳动属于云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二,为小孟支付工资的个人与云公司有一定的关系,云公司还为小孟支付了雇主责任保险;
第三,小孟提供的平台骑手应用程序中的相关内容可以反映云公司的考勤和订单发送管理,因此云公司与小孟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应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后,云公司主张小孟已经建立了个体工商户,因此不应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云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个体工商户及其签署的项目分包协议实际履行,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在小孟交通事故受伤后,也不影响小孟受伤时的劳动关系。
最后,苏州劳动法院对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案件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最终判决,认定自2018年3月1日起云庭公司与小孟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海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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