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工伤律师认为工伤范围研究主要问题包括通过以下七点内容,即以下的七种情况以及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伤事故受伤;
认定关键点:1、工作学习时间2、工作实践地点3、工作主要原因
(二)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前后在工作生活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环境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人员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一个关键点:1、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前后2、工作生活场所内3、工作前的预备性或工作后的收β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认定关键点:1、工作学习时间;2、工作生活场所内3、因履行社会工作人员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四)职业病;
1、劳动者进行一定要注意保留一个职业史的相关研究资料;
2、员工离职后两年内或离职后两年内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管理工作主要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下落不明的;
确定要点:1、因工作原因超期;2、工作原因;3、因意外或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研究主要社会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城市发展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1、上下班途中;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3、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重要研究提示:这只是对应当认定为我国工伤的情形的一项政策兜底性规定,目前尚有更为系统详细的实施管理细则。
除上述七种情况属于工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5条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况还应包括3种考虑工伤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学习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重大疾病患者死亡教育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的;
认定一个关键点:1、工作学习时间;2、工作岗位;3、48小时之内进行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我们国家经济利益、公共安全利益相关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重要提示:认定工伤时,需要持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可靠证明,以及当时就诊的诊断证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认定。
(三)职工原在中国军队进行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社会革命精神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重要提示:包括:
一是从事军事训练、建设、生产等工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个人责任和不可抗拒的事故;
二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被犯罪进行分子致残的;
第三,在维护社会秩序、挽救和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的过程中,被犯罪分子或者意外事故伤害或者致残的;
四是因患职业病以及致残的;
五是医疗事故致残。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工伤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对工伤保障范围作两处调整:
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
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以上就是由上海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讲解的工伤认定的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点击下方图标或者拨打我们的电话。
工伤赔偿标准变化您知道吗?上海 | 企业工伤赔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劳动者必看!上海劳动工伤律师为 | 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上海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讲解劳资双 | 公司不按规定支付社保怎么办?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