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刚出来工作的人分不清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经常混淆两种法律关系。今天上海市劳动纠纷律师的文章主要讲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与劳动者按照民事法律、口头或者书面规定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或者具体劳务,另一方按照合同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必须是符合法律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能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自然人。劳动关系的主要类型有很多,可以是法人、法人、自然人、法人和自然人。
三、合同法定形式不同。
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
四、法律适用不同。
适用劳动关系的法律应当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民法典》生效后适用)。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合同的协议产生的,并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
五、当事人在隶属关系上的差异。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当事人之间的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在劳动关系中,没有一方是另一方的员工。
六、纠纷解决方法不同。
因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方可向法院起诉。上海市劳动纠纷律师讲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后,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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