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你是否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上海劳动法律师教你如何订立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懂得用人单元相干的规章轨制、劳动前提、劳动待遇等情形,用人单元应该照实解释。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条约的文本与笔墨劳动条约文本能够由用人单元供应,也能够由用人单元与劳动者配合订定。由用人单元供应的条约文本,应该遵照公道准绳,不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条约的首要条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条约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维护和劳动前提;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条约终止的前提;
(七)违背劳动条约的义务。劳动条约除前款划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条约必备条目不全,但不影响首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上海劳动法律师为大家提供的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的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在订立过程中有很多需要劳动者多注意、多留心的地方,不然用人单位就能轻易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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