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劳动争议律师接到粉丝进行提问,说单位想安排企业劳动者调岗,不接受调岗,单位发展就要辞退自己。辞退就辞退吧,那就给赔偿。但是我们单位的意思是,是劳动者不接受调岗,不服从公司管理,那就是违反国家劳动法律规章以及制度,所以辞退,没赔偿。
很多劳动合同,都会有工人接受单位调动,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的规定。 这个条款,真的想打官司,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有些人认为合同是白纸黑字的,所以它是有效的。 同时认为,工作地点、职业、岗位、时间段属于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如有必要调整,则是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能随意修改。
这还取决于岗位的调整是否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需要,调整幅度是否大,是否为职工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最后,它成了裁判员的自由裁量权,让劳动仲裁教师感到企业陷入困境,想要毁掉工人的工作。
问当事人这个案子的胜率是多少,我会回答:五五开。当事人说:如果胜诉概率大,还是值得委托律师。这种消费观比较含蓄,潜台词就是倾向于购买中奖的结果。一个想买中奖结果,一个卖服务。
这案子要是收了,加剧律患矛盾。如果我们输了,如果进行事后给我来句:你写的那些具有法律上的理由,我自己也知道,网上看看这些文章,也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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