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前,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公司因非工人原因停产,需要安排全部或部分员工待岗。只要上述待岗前提真实合理,公司安排员工待岗不违法,无需征得员工同意。
同时,在员工待岗期间,公司只需依法支付待岗工资,不扣工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公司合理安排员工待岗,但最终扣除工资呢?
案件情况
2014年初,王加入北京某国际贸易公司,从事文字翻译编辑。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海外疫情严重,公司也受到影响,海外业务萎缩。因此,自2021年6月1日起,公司安排王等多名员工值班,并告知王,自值班之日起,公司将按照当时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2200×70%=1540元向王支付待岗工资。
王不同意公司的待机安排,多次与公司协商,但没有取得进展。今年6月,该公司只支付了1540元。随后,王辞职并申请仲裁,因为公司不合理安排待机,扣除工资。
诉讼请求
王某在公司工作7年半以上,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8万元。
公司扣除6月份工资,要求6月份补发工资差额。
王以扣工资为由辞职,要求公司支付1.8万×8=1.4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确实业务萎缩,安排王值班并不违法,但公司在支付值班工资时确实扣除了。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王的所有诉讼请求,王赔偿约16万元。
上海劳动仲裁律师分析
既然仲裁委员会认可了公司的待岗安排,为什么要支持王要求赔偿?
本案的重点不是公司非法安排员工待岗,而是公司在发放待岗工资时存在重大缺陷。
一般来说,公司要注意三点:
待岗原因: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公司停产或业务量不足时,未经员工同意,可单方面安排员工待岗。我们在文章的开头提到了这一点。
待岗工资标准:地方法律规定明确。以北京为例,员工待岗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在上述两点上,大多数公司在安排员工待岗时不会犯太多错误,但许多公司在支付待岗工资时会犯错误,最终造成损失。
待岗工资开始支付时间:公司安排员工待岗后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公司需要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按照当地规定的待岗工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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