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社会的逐步老龄化,越来越多的人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就业。对于这些工人,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或死亡,雇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最近,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上海劳动法律师为你解读这个案例。
案件详情
自2012年以来,老刘一直在杭州的一家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2018年6月1日,老刘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保安公司签订了《退休人员再就业协议》,同意继续在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再就业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2019年4月14日是老刘值班的星期天。晚上6:30,当快递员小张来送货时,他发现老刘躺在通讯室门口,地上有血。小张立即报警并拨打了120。同一天,老刘在医院抢救后死亡。
医院医诊断为猝死,西医诊断为心跳呼吸停止、颅脑损伤等呼吸停止、颅脑损伤等。一般来说,医院诊断老刘的具体死因不明,既没有自身疾病引起的死亡症状,也没有外力引起的死亡。事件发生后,保安公司前后共赔偿老刘家属4万元。
2020年8月17日,老刘的家向法院起诉保安公司,要求保安公司赔偿132万元的医疗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在审判中,老刘的儿子说,保安公司为老刘安排了很长时间的工作,导致老刘过度疲劳和死亡。
保安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违法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老刘身体状况良好,事发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养老金。事发当天,老刘喝酒了。
近日,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驳回老刘家属的诉讼请求。此外,保安公司补偿老刘家属6万元。
法官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本身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老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养老金。根据上述法律,他和保安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是劳动关系,保安公司作为接受劳动的一方,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反,如果保安公司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本案中的保安公司有过错吗?
首先,老刘在保安公司做了七年多的保安工作,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强度相似,考虑到事件当天是周日晚上,工作任务相对容易,所以没有老刘家人说,因为保安公司安排老刘工作时间长,疲劳死亡。
其次,老刘当晚喝酒,违反了工作纪律,不排除喝酒后意外摔倒。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把这个过错归咎于安全公司。
此外,从医学角度来看,猝死的原因有很多。现在无法确定老刘的死因,也无法确定老刘的死亡后果是否与他提供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有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换句话说,在法律层面上,法院不能支持老刘的家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性的角度来看,考虑到老刘家人的困难,保安公司愿意额外赔偿6万元。上海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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