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经过长跑的爱情,陈和他的女朋友梁终于步入了婚姻殿堂。结婚当天,陈邀请好兄弟吴担任伴郎。忙碌了一天,吴决定当晚住在陈家。他一上床,吴就睡着了
由于农村条件有限,每户只有一个公个公共厕所,每个房间都没有门,只是用窗帘盖住。出乎意料的是,凌晨2点左右,新娘梁去厕所,回到错伴郎吴的房间,和吴睡觉。
当时梁某主动用手抚摸吴某的身体,吴某翻身抱住梁某与他发生关系,然后两人一起睡着了。
快来人啊,有人强奸
天一亮,吴就被梁的尖叫声惊醒了。听到叫声的陈和陈的家人包围了吴。经过讨论,陈的家人认为家庭丑陋不能公开,所以他们向吴要求2万元的赔偿。吴认为他是对的,不会拿出钱。
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带妻子梁某到警察局报案。然而,在警方了解了事情的原因后,他们认为这不是强奸,也不会立案。然而,这对夫妇并没有放弃,所以他们把伴郎吴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
最后,经审理查明事实,法院认为新娘在新婚之夜与伴郎发生性关系后起诉他强奸的刑事自诉。法院最终判决:伴郎无罪!
上海著名刑案律师点评说法
新娘在喝酒后犯了一个错误,伴郎被动地接受了躺下。虽然他没有强烈反抗,应该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他并没有违背你的意愿强迫你发生性关系,主观上也没有强奸的意图符合刑法规定的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虽然他不拒绝和你发生关系是非常不道德的,但他不是强奸。但俗话说朋友妻子,不要欺骗,这样的行为,真的很抱歉这个伴郎的身份啊!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的行为是什么?强奸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列出了五种情形,即: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4.两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名以上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或者强奸同一妇女或者幼儿的行为;
5.如果受害者受到严重伤害、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这里提到的严重伤害、死亡是指强奸妇女、强奸幼女造成的人性器官严重损害,或其他严重损害甚至死亡。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只要有上述五种情节之一,就应当依法严厉处罚。上海著名刑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