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朋友问,说自己在某家企业公司主要从事保洁管理工作,没有进行劳动服务合同,现在我们已经在我国法院起诉打完,到了有效执行发展阶段,已经执行了快一年半了,一直都是没有能够顺利通过执行到财产。公司的股权架构是40%,30%,30%,现在中国公司占股40%的股东,同意支付40%的金额,要求和解,并且撤案终结执行,问我方是否认为应该积极接受和同意?看看上海律师提供咨询网的建议。
他的目标金额是5万元以上,其他同事的目标金额是8万元以上,总计约13万元。 其实,他们心里仍然认为赔偿金额低,还是希望能够做出更多的赔偿。 另外,如果我们接受和解协议,我们能否分别向另外两名股东提出30%的索赔?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解决这个问题。别人的钱是别人的,自己的钱是自己的。他损失了40% ,也就是60% ,相当于损失了大约3万元。但是,如果他能拿到两万元现金,那还是安全的。
40%的股东同意拿钱,要求撤案,想从失信名单中脱身,显然结束了整个执行案。理论上可以在执行和解的记录中写明,40%的股东同意债权人继续向其他股东个人追偿,但是这个案子已经撤销了,债务也就没了。
还想单独去提股东权益损害公司债权人企业利益,先不说证据能力是否可以充分,有没有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之间权利的情形,到时候法院认为如果我们给你来个:你已经非常同意了执行和解,债务都消灭了
除非你现在不同意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现在就单独起诉股东,或者申请强制执行以立即破产-你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但这意味着你不想要现金在你面前。 亲身体验各种复杂的法律程序
她还给我看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其中也包括承担债务前后的股份转让
这个问题案件主要涉及的法律知识领域广,证据取证困难,难度很高的
此外,我还要评估一下年龄、社会经验、文化程度、当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些勇气,生活圈封闭,还有事情不明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高风险和困难操作
如果我事后给你一个建议: 我付了律师费来购买金融产品,如果我赢不了,你为什么还要接我的案子?我本可以损失40% 的钱,但我不能
如果没有发生发展这类学生情况,已经学习不是退律师费,也不是倒赔钱的问题了,是帮别人的忙还要我们受气,有意思吗?
最后,帮助别人是不对的,把一个非常复杂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过程卖给一个朋友是错误的,这个朋友决定了纯销售的支付结果
再加上我们这么一个案子,标的额本来就不大,给人提供建议去搞一通很专业的法律进行操作,不如劝人拿钱就是结束,息事宁人
我不认为法律服务只能是高科技活动,大多数的法律案件,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方便服务。以上内容转载自上海律师咨询网络律师季宏伟朋友圈,欢迎大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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