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又称工伤、职业伤害、工伤、工伤,是指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的工人,因工伤和职业病的不利因素而遭受的损害。下面由上海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确定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企业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管理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公司统筹发展地区生产劳动安全保障国家行政监管部门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申请时间
用人企业单位人员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劳动安全保障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用人企业单位不按规定学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管理组织在事故造成伤害行为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通过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安全保障国家行政监管部门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材料
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件;
2、受伤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前后在工作生活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环境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人员受到事故造成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主要内容的相关研究材料;
(2)因履行社会工作人员职责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一些其他企业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学习期间,由于管理工作主要原因,受到影响交通安全事故或者通过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进行工作分析原因可以证明材料;
(四)因工缺勤期间,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裁定;
(五)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的,需要提交作业时间表、单位到居住地的正常行车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肇事人逃逸的,需要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提交驾驶执照;
(六)员工在紧急救援、救灾、救援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应提交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七)因工作或战争原因再次致残的复员军人旧伤,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医院诊断证明和旧伤复发后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八)属借用管理人员,需提交双方企业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社会关系问题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国家建立完善劳动生产关系的有效证明;
(九)直系亲属代表受伤或受伤员工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十)单位企业工会管理组织学生代表伤亡职工工作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相关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十一)其他特殊情况,应提交证明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员工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三、受理
1、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社会保障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可以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社会劳动安全保障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疑问的,应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企业单位因工伤发生存在争议的,劳动社会保障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社会保障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自己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由上海劳动法律师为您讲解的工伤认定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点击下方图标或者拨打我们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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