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一名男子承包了一家酒店的装修项目,并在支付了一些装修工人的生活费后逃跑了。最近,武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张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底,张承担了一个酒店项目的装修项目,并聘请了马来西亚等93名工人的装修团队。在工作期间,张先后支付了部分劳动报酬。2013年初装修工程完成后,装修工人工资未支付88万余元。
为此,劳动监督部门责令张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责令项目发包人吴的公司向员工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0%。此后,张没有支付马和其他93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劳动监督部门随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潜逃的张随后被捕。
事件发生后,张委托谢某与马某等装修团队协商,同意张某在4个月内支付欠款。截至2013年12月,张某已按协议实际支付装修团队工人劳动报酬25万余元,
并取得了理解。
法院审理
武江法院认为,被告张无视国家法律,逃避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
被告张如实承认犯罪后,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与工人代表达成协议,按照协议支付劳动报酬,然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劳动法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工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前两种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上海劳动法律师视角:陕西中学高 | 上海劳动法律师解读:“学信网显 |
上海劳动法律师深度解析:隐瞒已 | 上海劳动法律师详解:孕期女员工 |
退休年龄争议背后的岗位与身份界 | 上海劳动法律师详解:《职工带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