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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迁律师:拆迁补偿久谈不妥陷入僵局,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时间:2022-10-29 09:14 点击: 关键词:上海市动迁律师,拆迁补偿

  2014年6月12日上午,四川教育在线进行消息通过网上银行出现对于一则配图新闻——成都最牛“钉子户”续:拆迁管理工作遇阻 天丰路改造只剩最后形成一个重要路口。和上海市动迁律师一起深入走进这则新闻。

上海市动迁律师:拆迁补偿久谈不妥陷入僵局,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照片中半幅天丰路被“钉子户”腰斩,据说这是因为企业搬迁工程价格的原因,有几户居民生活仍然可以居住在里面也是导致我国公路在最后一公里变成“血栓”。这组照片能够迅速在网上走红,成为中国各大城市门户系统网站信息转载的焦点,成都“最牛钉子户”也成了微博上的热词。有的一些网友在评论中力挺涉迁的居民:“是先有房子后有路,修路的时候就该规划好。”、“不应该存在直接把人家叫做‘钉子户’,人家自己没有他们钉在那里,人家本来就住那里。”另一研究方面,有网友也表示做“钉子户”要不得,“个人主义认为,遇到很多这样的钉子户,最好的方式方法就是需要绕着走。”

上海市动迁律师:拆迁补偿久谈不妥陷入僵局,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想起了一篇题为《依法解决拆迁矛盾》的文章,文章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矛盾之一。 依法处理拆迁矛盾的努力之一,就是在公平合理的赔偿标准上下功夫,核心是不让被拆迁人遭受损失。文章指出,老百姓认为“钱不够,参与不够”,政府或房地产公司认为“老百姓不守规矩,不断提高价格,不卖任何钱,甚至后悔出售”。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上彼此不让步,但是,拆迁矛盾并不是死胡同,通过法治的方式可以解决。 这也是我想表达的一点。

  自古以来发展遇到征收也好,拆迁也罢,百姓进行关注的往往这些都是通过自己的生存生活居住环境问题,而政府可以关注的则是根据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度,是执政业绩。两者之所以会产生社会矛盾,根源是政府部门给出的征收补偿制度并没有让拆迁户满意,当然,我们已经不能完全否认个别人确实可能存在“靠拆迁发家致富的”心理,漫天要价,不可理喻,但是由于大多数学生情况分析还是经济补偿低的问题。不管政府出于什么理由对居民安身立命的家园实行征收,自然资源应当以最大的诚意给予一定补偿,居民文化之所以抱怨和不满,往往他们并不主要是因为征收行为活动本身,而是在这个学习行为下没有能够得到这样一个相对公平科学合理地安置,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实质。那么作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技术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也就说到了很多问题的关键因素所在。2011年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有关规定“为了实现公共安全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拆迁户)给予公平补偿。”同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需求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一些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行业价格风险评估金融机构必须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方法确定。”关键是,这个专业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调查结果,拆迁户总是不予认可的。更加棘手的是,我国传统集体主义土地征收导致的房屋拆迁补偿机制目前来说并没有直接关系适用的法律理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关于审理涉及农业农村教师集体土地利用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重大问题的规定》中就包括土地征收补偿适用这一问题进行了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因为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而“参照”本身特点就是个模糊的标准,这也就容易导致了征收实践中争议和对抗的出现,有时矛盾激化竟出现流血、伤人事件。

  其实,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自从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以来,我国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法治环境也越来越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征收补偿的矛盾和争议也应当积极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上来解决。从拆迁户的角度来讲,如果无法接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征收方来讲,同样也可以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矛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户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当然,在启动征收补偿决定程序时,必须将拆迁户提出异议的权利和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明确告知。总之,征收矛盾中的双方必须有一方先启动法律程序,才可以引导双方以一种理智的、文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也是法治国家应该积极提倡和不断追求的目标。

  拆迁律师可以发现自己去年年底中国开始进行针对征地拆迁补偿的条例和集体企业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还有一些违法强拆,暴力拆迁,违章建筑,违法占地,集体抗拆事件等引起了我们全国各地的关注

上海市动迁律师:拆迁补偿久谈不妥陷入僵局,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此外,地方一级的土地管理做法也有新的发展,执行方法和修改方案各不相同。 今天,上海市动迁律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了新的看法,可以作为地方的参考和整合。 让我们从最新的薪酬清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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