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房纠纷律师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禁止开发人员拆迁,由政府征收。以前开发人员作为企业,最终目的是追求最大利益。
因此,在实践中,开发人员往往以便宜的价格拆除原居民住宅,拆除人员的补偿费用过低,或者违反拆除设置合同不进行补偿,发生了很多纠纷。
现在由政府主导,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是什么?主编请北京庆尚律师事务所李宁律师详细解答。。。。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
01、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是什么?
拆迁单位按规定标准给被拆迁房屋产权人或用人单位的各种补偿款。一般来说,有:
■住宅补偿费。
又称房屋重置费,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损失。
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发表了人民法院征收拆迁的10个案例,根据案例确定的原则,在住宅补偿中类似住宅价格被确定为周边新建商社的价格。
这个原则的确定,否定了实践中很多评价机构根据成本和二手住宅价格确定被拆除的住宅价值的错误。
■转移费和临时配置费。
也称为过渡费、转移费和临时配置费的具体金额,各市一般决定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详细看到各地发行标准,是大众化被撤走者自主转移和转移方式进行的计算。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不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
■奖励性补偿费。
鼓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02、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怎么解决?
截至2011年,中国适用的拆迁条例是行政补偿决定。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禁止开发人员拆迁,政府征收,对补偿不满的解决方法也成为行政诉讼。具体如下:
如果政府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政府将对被拆迁人提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拆迁当事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60天内向作出补偿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任何部门都不允许强行拆除房屋。
诉讼程序走完,最终补偿决定生效,政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记住,人民法院只能强制执行,任何政府部门都不能自己拆除!
拆除小教室。
1、不签字,政府可以强拆房屋吗?
在拆迁中,总能听到只要我不签字,政府就不能强行拆除我的房子。
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十足。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认识的错误。不签字只能代表不承认补偿方案。虽然没有签字,但是如果政府提出征收补偿决定的话,就可以无视,到期后政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你的房子。也就是说,不签字的话,房子也有被强除的风险。
2、不签字,收到征地补偿决定怎么办?
收到文件后,必须在诉讼时效内采取法律措施。什么是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民告官的时效只有6个月,6个月内起诉,法院审查政府是否合法,6个月后法院不受理,文件生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诉讼时效从收到文件之日起计算,政府合法送达时,即使拒绝,也要记住收到文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政府不发行征收补偿决定就强行拆除怎么样?
如果政府不发行文件就强制拆除,那就是典型的违法强制拆除。此时,必须事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主要包括固定住宅面积和现状、强制拆除过程录像科学调查、强制拆除前后110通报等,诉讼是证据,证据充分是维权胜利的第一步。
如果房子被强行拆除,不要悲伤,要有自信,即使房子被违法强行拆除,也要记住法律的维权。坚持下去,柳暗花明又是村子!
拆除房屋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由于补偿不合理,发生了很多强制拆除等事件。
如果你的房子涉及拆迁,最好咨询上海动迁房纠纷律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如何在拆迁补偿纠纷发生后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采取过激的行为来与政府部门对抗,这是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