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3月1日最初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已经将近15年了。近年来,进城务工农民增多,土地流转加快,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不断涌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时机成熟。上海拆迁律师带您了解相关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首次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其中规定了延长承包期、分割三项权利、调整承包地、收回承包地等内容。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查。
委员们就修改进城务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制度、承包方放弃耕地和荒地的相关内容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建议。2018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增加了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和进城农户相关权益的规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70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一、增加土地经营权
新《农村地区土地进行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企业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自己生产经营,也可以选择保留中国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合作经营。”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没有改变。但是,与原《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同的是,如今,承包单位既可以经营自己的土地,也可以将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也可以参股或退出。土地所有权可以互换,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此外,从农民的角度来看,土地经营权流转并不意味着土地的流失。
二、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
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农户家庭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土地进行承包企业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制度应当将具有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学生家庭社会成员列入。”
妇女在土地承包方面享有同等权益。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保留了一些直接涉及妇女在土地承包中权益的条款。同时强调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一切权益。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妇女作为家庭的重要成员,应当依法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进一步维护城镇户籍农户的合法权益
新《农村地区土地进行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国家环境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实现退出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一个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社会支持其按照学生自愿进行有偿使用原则以及依法在本集体主义经济管理组织内转让土地利用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通过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上海拆迁律师认为,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承包地和宅基地是他们在农村的最后财产和利益。与原《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不同的是:"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办理非农户籍的,应当归还农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承包人未归还,发包人有权撤回。《新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进城定居的农民自愿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转让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选择将承包地返还发包人。他们也可以转让土地经营权。
上海拆迁律师来讲讲房屋继承人因 | 承租人允许他人未成年子女在自己 |
成年后未在系争房屋内居住过是同 | 上海拆迁律师:知青子女户籍迁入时 |
能否讲讲拆迁同住人认定以及内部 | 上海拆迁律师为您解答公房出售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