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造成伤亡,是否构成工伤?上海工伤律师咨询为你解答。
案例1
郭在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不久前,郭在午餐时喝了很多酒,因为他心情不好。下午,郭到单位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听同事反复防止强行上岗,因醉酒意外从高空坠落身亡。
公安机关尸检确认郭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41毫克,为醉酒。
郭家属因工作原因死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认为应得到工伤赔偿。
郭某是工伤吗?
郭不属于工伤。
案例2
小王和小李在工作时间,因为私事吵架,在办公室里扭打,两人都受伤了,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
尽管小王和小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但由于私人斗殴,不属于事故伤害的工作原因
案例3
下班后,老王在仓库里清点货物时,不小心被掉下来的货物砸伤了。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可以
虽然老王受伤时不在工作时间内,但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可视为工伤。
律师分析
根据《工上海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的,视为工伤。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醉酒、吸毒造成工作伤亡的,不视为工伤;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醉酒、吸毒的,不得视为工伤或者工伤。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郭的死亡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根据公安机关的尸检,郭处于醉酒状态,死亡是醉酒造成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上海工伤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