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新房被陌生人告知并报警。
2017年10月底,内江威远县25岁男孩阿川委托母亲邱女士到自贡沿滩新城恒大绿洲住宅区看房,准备购买精装房婚。妈妈看了一个装修好的样板房,70平米,总价48万多点,感觉比较合适。阿川告诉当时他还在广东工作,委托妈妈代理买房。
经家人协商,邱女士以儿子的名义在房地产销售顾问陈某处订购了一套样板房,并两次向陈某支付了48万多元的购房款。阿川表示,根据合同,该房屋将于今年10月30日前交付。
然而,今年9月22日,阿川突然接到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被问及是否接到了房子、是否入住了等问题。原来,物业工作人员接到其他业主的报告,称阿川购买的7栋15xx房屋有人居住,居民不得而知。
房子没交付。怎么会有人住?阿川既惊讶又困惑。物业工作人员确认不是业主阿川及其家人入住后,迅速拨打110报警。房屋尚未交付,业主不能认定为非法入侵
据当地警方称,9月22日,派出所接到物业公司的报警电话,称某业主家有身份不明的人,于是前往处理。
经现场确认,确实有两名男子进入小区7栋15xx号楼,有居住痕迹。但当警方要求两人配合派出所调查时,其中一人离开现场,另一人随警方返回派出所。
据警方称,经调查,他们确实住在房子里。至于钥匙从哪里来,他们住了多久?配合调查的男子说,他逃跑了,邀请他去房子,其他人不知道。
鉴于该房屋属于未交付给业主的房屋,两人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非法入侵或其他非法犯罪行为。阿川和两名男子之间最多只有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渠道解决。
钥匙从何而来?房地产,物业没有回复。
阿川说,他花钱买的房子是别人先搬进来的,心里不是味道。为了找出入住的原因,阿川找到了房地产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没有收到准确的回复。
10月25日,模型房最初是由另一位业主购买和记录的,然后通过公司转售给阿川,这是双方都知道的。然而,对于房子里有人提前搬进来,陈说他不知道,只负责销售,钥匙不属于他。
上海房产律师分析
未交付房屋使用权不属于业主。如果房屋未正式交付给买方,则所有权不属于买方。因此,在交付前,买方无权干预房屋的使用,陌生人暂时不构成非法入侵。但在正式交付中,如果买方发现房屋质量、物品损坏等问题,可以提出维修或索赔。
新房子是别人先搬进来的,从情感上可以理解业主的情绪。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与房地产公司协商;如果直接通过法律诉讼,法院可能很难支持购房者的精神赔偿请求。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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