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问题三中第二点的答复,尽管《继承法》并不强制要去房产遗嘱公证,但是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办理遗嘱公证。

理由: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那么到底有那些“继承证明”呢?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法定出具合法证明的机构之一。显然,经过公证的遗嘱是继承证明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