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网上打赏的钱,能要回来吗?上海资深律师带您一起看看下面案例。
根据民法典,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十八岁以下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事法律行为。
16岁以上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可以独立实施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适合其年龄和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认定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认定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粹盈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适应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们所说的孩子通常是指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奖励主播都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或认可。否则,奖励行为无效,家长有权要求接受奖励的平台主播退还奖励。
相关案例
疫情期间,学生不能上学,只能通过手机在家上网课,老师也在微信群里布置作业。在一个村子里,一个10岁的男孩乐乐点击了一个平台的游戏链接,观看游戏主播解释我的世界。他非常兴奋,想奖励主播。通常妈妈在淘宝上购物的支付密码早就被乐乐记住了,所以乐乐每次奖励50元,60元不等。一个月后,乐乐的奖励金额达到了3000元。
起初,我妈妈没有找到它。有一天,在淘宝上购物时,我发现余额不足,无法支付。我妈妈很困惑,不知道为什么,找乐乐问,原来账户里的钱是乐乐买的奖励币。我妈妈想把奖励给主播的钱还回来。十岁男孩奖励主播,有权要求退还奖励吗?
十岁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适合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认定后有效。奖励主播的行为不是纯粹的利益行为,也不适合十岁儿童的年龄和智力,乐乐的父母没有认可奖励行为,所以十岁儿童奖励主播的行为无效,乐乐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退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