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获得遗产吗?告诉你,真的可以!随着养老问题的日益突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已成为许多老年人处理遗产的选择。那么,什么是遗赠扶养呢?上海遗产律师通过下面案例解答遗赠扶养。
案件情况
70岁的李叔叔膝下没有孩子。除了再婚妻子的继子小杨,李叔叔没有其他亲戚。再婚妻子去世后,李叔叔和继子的联系越来越少,所以他去了养老院。
我以为养老院生活孤独,没想到养老院护工小华照顾好自己,细心体贴。看着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李叔叔和小华商量了一下,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规定,小华照顾李叔叔的日常生活和医疗费用。李叔叔死后,他愿意把房子给小华。小华负责李叔叔的葬礼。
签订协议后,小华负责李叔叔的日常生活和医疗费用。不久,李叔叔去世了,小华为李叔叔处理了后事,并支付了葬礼费。然而,李叔叔去世后,继子小杨和小华就李叔叔的房子发生了争执。于是小华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叔叔的房子归他所有。最后,法院支持了小华的诉讼请求。
法院为何支持小华的请求
因为小华和李叔叔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十一五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承担自然生活的义务,享有遗赠权。
值得注意的是,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类型有两种:一种是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如父母、子女、配偶等,不能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第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这些组织可以是居委会、养老院、慈善机构等。
此外,遗赠人只能处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法律规定不能处分或者他人拥有的财产,不得作为遗赠财产处分。
在本案中,小华与李叔叔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符合双方的真实意图。同时,小华承担并履行了李叔叔的义务,享有接受李叔叔遗赠财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能否反悔
是的,但不能随意解除。一般来说,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共享权利、承担义务的协议。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行协议。
被扶养人有权按照协议接受扶养,并有义务将遗产遗赠给被扶养人;被扶养人有义务抚养被扶养人,享有死后取得被扶养人遗产的权利。
如果扶养人签订协议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导致协议终止,扶养人不能享有遗赠权,扶养产生的赡养费一般不需要赔偿。但是,被扶养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导致协议终止的,应当偿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赡养费。
签了协议,立了遗嘱谁先后
在生活中,一些老年人不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还签订了遗嘱,甚至在协议和遗嘱中分配了同一财产。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首先遵守协议还是遗嘱呢?
事实上,在民法典继承编辑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同时立遗嘱的,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冲突的,遗产按协议和遗嘱处理;有冲突的,按协议处理,与协议冲突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首先要遵守,其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如果既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继承开始后,如果协议和遗嘱约定不同财产的分配,两者之间没有冲突,如协议约定遗赠车辆和遗嘱赠与房屋,则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协议和遗嘱同意同一财产的分配,则存在冲突,如协议同意遗赠房屋A,遗嘱也捐赠房屋A,则按协议处理。协议和遗嘱不涉及的,依法继承。
虽然遗赠扶养协议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了新的选择,但事实上,协议签订后,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解除。此时,子女应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使老年人能够依靠和安慰。
上海遗产律师解读丧偶后的遗产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