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折叠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许多年轻人青睐的交通工具。接下来上海诈骗律师为您讲下边的案例。
在温州的刘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品牌的折叠电动自行车后,他遇到了在路上无法获得许可的坏事。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认定卖方构成欺诈,判决退还一赔三。
2020年1月15日,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某品牌旗舰店下单购买折叠电动自行车,付款2599元。然而,当刘先生去车辆管理处领证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购买的电动、参数、电池容量、厂家信息与车辆实际不符,无法上牌。事后,刘先生多次联系卖方客服,卖方重新颁发了两份证书,但与车辆实际信息不符。
刘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向法院起诉卖方和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其终止合同,退还购车款,支付赔偿金和误工损失共计11396元。
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因卖方原因购买涉案电动自行车,无法办理许可手续,无法合法上路行驶。如果卖方有欺诈行为,刘先生可以获得三倍的购车赔偿。此外,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商,电子商务平台还向消费者提供了卖方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并履行了作为网络平台提供商的义务,因此平台不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卖方退一赔三,共计10396元,刘先生将车辆返还给卖方。目前,该案已生效,卖方已将购车款退还给刘先生并支付赔偿金。
法官在法庭结束后表示,卖方向刘先生提供的电动汽车证书与不一致,宣传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刘先生基于虚假信息购买相关商品,应认定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刘先生可以获得三倍的购车赔偿。
法官提醒
消费者要有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不要太相信宣传,尤其是购买大宗商品和服务时,要仔细核实商品信息,详细了解售后服务,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生争议,他们也应该理性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上海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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