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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他的保证金底数是多少

时间:2021-02-24 16:07 点击: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他的,保证金,底数,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当部分犯罪嫌疑人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时,你认为保证金的多少可以决定犯罪嫌疑人离开的时间长短?

  保证金的多少可以决定犯罪嫌疑人离开的时间长短吗?不能。未成年人跟成年人保证金都是一样的。

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他的保证金底数是多少

  根据《取保候审条例》

  规则一。

  为了正确有效地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制定本规定。

  规则二。

  本规定所称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在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为保证犯罪嫌疑人不妨碍或者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规则三。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办理取保候审和收取保证金。

  重大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正犯、累犯、累犯,以及其他有重大犯罪行为、社会公愤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取保候审。严禁用钱赎罪,纵容犯罪嫌疑人。

  第4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是单位的,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该单位缴纳保证金。

  第5条

  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应当以限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或者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第6条

  犯罪嫌疑人被责令缴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查,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犯罪嫌疑人被责令缴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7条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可能受到处罚的严重程度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数额标准由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其中,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照涉案金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一至三倍确定;对于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在2000元至5万元之间确定。

  第8条

  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缴纳。

  第9条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所在单位支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以任何其他方式截留、资助、挪用或者贪污保证金。

  第10条

  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注明。

  第11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并提出保证人,或者改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逮捕。

  第12条

  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查,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出具《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支付保证金的审批权限相同。

  第13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宣读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要求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第14条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没收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第15条

  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第16条

  责令犯罪嫌疑人再次缴纳保证金的,按照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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