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夏天,山东省潍坊市60岁老人李吉孝开车时,被陌生人李某扒了车。李吉孝认为,当他遇到碰瓷或吸毒时,他不敢停下来。开了一小段距离后,李从车顶上摔了下来。几天后,治疗无效死亡。上海刑事律师为您解读这个案例。
2020年10月,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吉孝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两年半死亡罪,并附带赔偿受害人家属11.8万余元。宣判后,李吉孝拒绝接受,提出上诉。2021年2月25日,潍坊市中律师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
驾驶时被扒窗,突袭者死亡,司机应该负责吗?
六旬老人开车时被陌生男子突袭,男子从车顶摔了下来。
李吉孝的儿子李阳告诉记者,2019年8月扒车事件发生后,家庭受到了很大影响。他向记者介绍了事件:
李阳:当时,我父亲开车。在路上,他发现前面有一辆车突然停了下来。他从副驾驶那里跳了下来,捂住头跑到这里。突然,这个人扑到了我父亲车的窗口。
因为是夏天,驾驶驾驶座的窗户都摇了下来。男子扑车后,抓住窗户爬了起来,袭击了李吉孝。
李阳:那人先把手伸进来,打了我父亲一拳,然后开始抓住方向盘。我父亲的胳膊、胸部、腿和其他部位都被袭击了。这时,我父亲很害怕。这个人在踢的过程中把鞋子掉进了车里。我父亲踩着刹车,为了保护自己,同时抓住方向盘,刹车可能会抬起,车开始慢慢向前走。整个过程大约是十秒钟,不到20米,这个人开始爬上去。之后,男子从车顶摔了下来。
李阳说,他的父亲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在汽车再次向前行驶了十多米后,他的父亲回来后报了警。然后他下了车,坐在路边,有视频。
警方和120人到达现场后,将扒车男子送往医院我父亲坐在旁边,警察没有找到我父亲,也没有说什么。我父亲认为这是一场抢劫。当时他很不舒服。警察和120人离开后,我父亲回家了。
刑警介入,车主李吉孝被拘留
李阳说,他一直觉得这件事很奇怪。当他打110报警时,他还了解到李在住父亲的车之前连续拦住了两辆车。我父亲是第三辆车。第一辆是SUV,第二辆是卡车。
事发第二天早上六七点,李阳去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下午,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刑警介入,开始问我爸为什么不停车。我爸说他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警察说,你害怕。你为什么不停车?
当晚,李吉孝因身体原因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
送医后李某曾离开了医院。
李阳说,奎文分局的刑警建议他们应该为伤者支付医疗费用。当时,我们认为,毕竟,人们住院了,所以我们去了。医院的医生告诉我,这个人跑过了中间。120把他拉到医院后,他和妻子撕扯,然后中间跑掉了,消失了20多分钟。
李被救护车赶到医院后迅速逃离医院
在此期间,李阳在事件发生时的公共视频中发现了一些线索。事件发生前,窗户男子李开车,中途停车后从驾驶座倒在地上,起床后与妻子发生争执,然后开始跑到路上停车。
李阳:视频开始时,他的妻子坐在后面。方向盘上似乎有人在竞争,汽车来回扭动。然后在停下来的过程中,他的妻子从后座下来,拖着驾驶室的门,持续了一段时间。钥匙在他妻子手里。一开始,门被锁上了。钥匙打开后,停车的人直接从驾驶室的手中掉下来,直接掉到地下。经过一系列的撕裂和踢腿,他反复争夺一个包。最后,他的妻子抓住包,把它扔进车里锁上。那人完全疯了,开始停车。
李直接从白车驾驶室摔了出来,情绪暴躁,和妻子撕扯在一起。
之后发生了上述一系列事件,如逼停车辆、扒窗摔倒、送医后跑掉。送医五天后,李经治疗无效死亡。
车主因过失致人死亡被起诉
2020年4月,潍坊奎文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李吉孝公诉法院;2020年6月,潍坊奎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检方起诉书,李和妻子侯女士没有与房东达成协议,李的精神受到刺激;李酒后驾驶机动车,误认为遇到瓷器或吸毒者,急于摆脱受害者李,然后加油启动车辆,加速左转超过白色货车;检方认为李预测其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可以避免,造成一人死亡,应追究过失死亡的刑事责任。
法院判处车主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原告和被告都提出上诉。
最后,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吉孝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1.8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李吉孝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李阳认为抢方向盘的过程中实际上会发生很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判决结束后,李吉孝拒绝接受,并提出上诉。李的妻子侯女士对附带民事赔偿不满,也提出了上诉。案件于2月25日进行了二审,李吉孝坚持在审判中无罪。
2月26日,记者试图联系李的妻子侯女士,对方非常兴奋。
侯女士:他的良心能过得去吗?他已经喝酒了,他违法了。他有什么理由?
记者在一审判决中看到了李吉孝几名同事的供词:四人喝了两瓶酒。此外,还没有血液、呼气和其他测试证据。李杨说,他的父亲说他没有喝酒,也没有做酒精测试。
李阳:同桌的人确实把酒倒进了酒杯里,但那几天他身体很差,吃了药,就不能喝酒了。
车主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司机是否应该负责驾驶和突袭者的死亡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前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阮齐林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注意谁没有按照正常的生活规则行事。
阮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扒车的李构成了非法侵权。作为一名司机,事实上,在紧急情况下,他只是想摆脱它,甚至无意反击他,所以它实际上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紧急避险行为。
阮提出,在法律上,开车的人没有犯罪意义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没有民事责任。
至于侯女士和一审法院提到的饮酒问题,阮齐林认为这与李的死亡无关。这个案子与酒后驾车无关,不是因为他喝得太多,驾驶控制不好,发生了交通事故,违反了交通规则。他只是遇到了突然的非法侵权行为。从法律上讲,避免侵权是他的权利。
在二审中,李吉孝仍坚持无罪,但检方没有改变指控,仍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记者将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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