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的正确方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一、谁可以申请再审?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停书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申请人应当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
二、申请复审应在何时范围内。
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停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的,应当在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三、申请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1、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数多(一般原告或被告方为3人以上的事件)或当事人双方为市民的事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四、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否有次数限制。
1.申请再审的人通常只能在同一民事案件中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二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审查被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者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生效裁判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民事案件不得提交再审申请的几种情况。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偿还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对离婚案件已处理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六、申请复审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地址或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申请复审的具体要求;
3、申请复审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件的名称和事件编号,明确记载生效时间,证明申请复审是在规定期间内提交的
4、符合本规定条件申请复审的理由和依据;
5、以新证申请复审时,必须说明新证的来源和获得新证的时间和方式。
(二)原生效审判文件(复印件)。
(三)一、二审诉讼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以上资料均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复印件。
刑事案件申诉的公开内容。
一、谁可以投诉?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是原审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投诉应在何时范围内。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两年内提交。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2年以上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受理:1、原审判被告人可能无罪2、原审判被告人在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以内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没有受理。
三、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决提出申诉,应当向已生效裁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四、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是否停止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五、投诉应提交哪些资料。
关于刑事案件的投诉,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诉书应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事实和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人民法院复审后再审的,应附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证据证明原审判认定的事实确实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
行政案件投诉的公开内容。
一、谁可以投诉?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判决、调停书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是原审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二、投诉应在何时范围内。
申诉应在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判决、调停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交。
三、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认为有误的,应向生效裁判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交。
四、投诉人用新证据投诉有什么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一些问题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新证据是指原告或第三方提供的证据到期后发现的证据和一审程序中未经许可提供的证据。申诉人以新证据申诉的,应当在向法院提交申诉书时提交。经审查,该证据系在申诉人原审中懒惰提供证据,或故意隐瞒证据直到申诉时才提供的,不认定为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新证据。
五、投诉应提交哪些资料。
上海律师事务所 对行政案件的投诉,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诉书应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事实和理由
2、原生效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调停书,经人民法院再审或再审的,应附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证据证明原审判认定的事实确实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人民法院调查科学调查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附有证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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