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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务犯罪律师解答: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2-09-08 10:51 点击: 关键词:上海职务犯罪律师,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观因素方面与客观发展方面进行不同。这种思想观点我们又有其他两种文化主张。主张一致认为,在主观意识方面存在滥用职权罪表现为企业故意或过失,玩忽职守罪表现为一种过失,但也因此可以表现为故意;在客观环境方面,滥用职权罪表现为中国作为,且只能表现为公司作为,而玩忽职守罪表现为不作为,即不履行社会职责和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主张二认为,在主观心理方面,滥用职权罪表现为过失或间接影响故意,而玩忽职守罪表现为过失;在客观经济方面,滥用职权罪表现为滥用手中职权或超越职权,通常表现为滥批条子,擅自作出一些违法行为决定,而玩忽职守罪表现为不履行情况或者一个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接下来就由上海职务犯罪律师为您讲解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职务犯罪律师解答: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别?

  一、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1、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主体、客体和主体上是相同,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主体是过失。 只是客观性不同而已。 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滥用职权罪是积极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消极不作为。

  2、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宪法不仅在主客体上是一致的,而且在客体上也基本一致,即存在越权、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这两种犯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

  二、这三种观点的不同与差距

  第一种观点方法难以通过立足。首先,观点一认为企业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存在一些故意或过失的双重罪过不妥当。故意是行为人明知学生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严重危害人类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他们这种研究结果分析发生的罪过形式。第一种观点的两种不同主张者都力图在客观方面对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进行合理区分,有的学者认为如果滥用职权罪在客观环境方面来说只能表现为文化作为,玩忽职守罪表现为不作为,有的甚至认为,滥用职权罪的行为表现为“滥批条子,擅自作出相关违法成本决定”,而玩忽职守罪为“不传达、不布置、不报告,”即从具体教学行为能力表现上对两罪进行数据区分。然而同时由于论者论题无意义,即对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不能在一定客观因素方面有所区分,因此,论者的努力学习不可能获得成功。

上海职务犯罪律师解答: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别?

  三、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方式

  1、观点一的第一种主张认为,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只能是作为,第二种主张对此具体化,认为滥用职权罪为“滥用手中职权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固然是滥用职权罪的一种重要行为方式,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履行的职责不履行,如依法应颁发许可证、执照,因申请人未满足其个人私欲而拒绝颁发;当事人申请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因个人私怨而不依法保护;应依法发给抚恤金不发给等,又何尝不是滥用职权行为?而这些行为的方式正是不作为。

  2、以具体行为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是不可行的,在理论上也是不科学的。渎职罪与渎职罪的权力滥用是多种多样的,并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新的表现形式。198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罪的意见(试行)》 ,将玩忽职守罪分为13类64种。上海刑事律师显然不能从具体行为上区分滥用职权与渎职行为,只能从其行为的基本特征上客观地科学区分滥用职权与渎职行为。

  3、由于企业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客观发展方面都存在问题作为与不作为的方式,行为进行基本结构特征又都是“不履行社会职责”或者“超越职权”,因此,两罪在客观环境方面可以基本情况相同,从客观经济方面试图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无意义。

  4、观点二认为,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客观发展方面进行不同,主观因素方面我们都是过失犯罪。这种思想观点也不可取,前面已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在此不再罗列。

  5、第三意见认为,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既具有同一主体、同一客体,又具有同一客观方面,都具有越权不履行职务行为。 滥用职权罪有两种情形:故意越权行为和故意不履行职务行为;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和过失。

上海职务犯罪律师解答: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别?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信息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提高工作研究人员;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施工人员失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计人员。如果没有犯罪主体是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专业人员,行为人玩忽职守构成网络犯罪时,应当认定为玩忽职守罪;如果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工作分析人员,行为人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时,应当认定为我国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销售人员失职罪。以上就是上海职务犯罪律师为您讲解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别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职务犯罪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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