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深度解析:办理 | 上海刑事诉讼律师告诉您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受伤怎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18岁前后犯罪是 |
如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海 | 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来讲讲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