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夫妻两人因债务纠纷先后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最终离婚。两人都是2017年宣布破产的温州 × X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遗嘱执行人,他们被要求立案并执行11起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因为企业亏损经营,11起无法偿还货币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杨的工资55349、33元(2018年12月才提取)按照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本金比例分配和偿还。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钱某珠、杨某秋分别向乐清法院申请集中清偿个人债务。乐清法院于2019年9月9日、2019年11月23日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因连带债务,(2019)浙0382知青3号、4号案合并清理。
两案债权进行申报系统公告信息分别于2019年11月24日、11月26日刊登在温州商报、法制社会日报,债权企业申报工作期限截止至2019年12月25日,并公告于2019年12月26日在乐清人民法院可以召开以来第一次债权人通过会议。
截止期日,管理人收到经乐清法院对于司法人员确认的11位债权人的申报相关材料;债权孳息暂算至2019年12月26日,审核会计确认学生申报的债权额合计2311805、2元,其中包括债权债务本金合计1949234、75元。
经管理人根据调查,申请人钱某柱名下有坐落于乐清市××街道××村的旧房,且为我们集体主义土地资源使用权单证;钱某柱名下有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帕萨特牌小型轿车一辆,均在2017年左右被交警管理部门扣押。
钱某柱无存款,现无固定员工工资无固定市场经济业务收入;杨某秋为××中学数学教师,法院需要保留其每月1500元基本学习生活质量保障成本费用,其余部分工资增加收入数据均由法院扣留、提取;目前研究尚未及时发现他们两人有其他国家财产。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经管理人反复沟通,两申请人明确不同意总还款率为50%的分期付款方案,并表示愿意继续配合法院处置房产。至此,因双方无法就清算方案达成一致,本案债务清算失败,清算程序终结。
这种情况下的结算过程反映了当前集中个人债务试点项目的困难:不同类型债权的偿还率难以协调。由于债权的基本法律关系不同,款项的性质也不同,如因民间借贷关系产生的借款、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务报酬、因买卖合同关系产生的付款等。债权人的心理预期和接受能力不同,导致最终达成和解方案的难度加大。
全体表决难以发展取得一个一致。实践中,多个企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谅解程度影响及其对债务的豁免尺度不尽相同,只要通过个别债权人不同意清偿方案或清偿比例就意味着全盘否定,至于他们是否需要能够有效实现中国不同债权人提供不同清偿率进而才能实现数据集中清理债务,因人而异、因案而异。本案债权人会议活动现场,要求高清偿率的债权人不能直接游说同意低清偿率的债权人为了改变行为意向。
债权人对债务人信任度低。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对拆迁厂的两名索赔人的赔偿、设备、应收账款等说明了索赔的下落,因此提出了较高的清算率要求; 前两名债权人要求清算的态度不积极和不当,也是导致债权人丧失信任和同情心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赋予管理人一定的权力,对债务人及其近亲属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银行账户的详细情况,如果债权人不信任和不了解情况,就可以进一步防止债务人隐瞒和转移财产,也可以使债权人认清债务人的实际财产情况,清楚了解债务人的偿付能力。
总之,本案虽然失败,但反映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和论证,找出对策,积累实践经验,促进个人债务的集中清理。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认为,未经司法确认,债权难以清偿。个人债务集中清算机制对未经司法确认的债权清偿没有程序设计,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持。债务人往往错误地认为“个人破产”后起诉或不起诉的债务不需要清偿。本案中,两申请人在明确知道未纳入清算程序的其他债权仍需偿还后,明显降低了集中清理该笔债务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