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所交付商品房面积是否与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相符,是当前商品房买卖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上海法律咨询网将结合上海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就如何认定商品房面积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律法规
1.《物权法》《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的权利以其物理形态为标志,标示不清的以其实际占有为标志。”根据该条规定,商品房的权利以房屋的物理形态为标志,因此在认定商品房面积是否相符时,应当以商品房的物理形态为依据。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严格执行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不得减少和超过测量结果。”根据该条规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并且严格执行测量标准,不得减少和超过测量结果。
3.《上海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写明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双方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认真核对计算结果,确认计算结果的准确性。”根据该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买卖双方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认真核对计算结果,确认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4.《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条例》《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其他相关面积,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量,并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出具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应当与交付房屋的时间相同。”
二、实际案例
上海市某购房人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1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92平方米。但当购房人验收房屋时,发现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只有11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只有88平方米。购房人认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和违约金。开发商认为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量,认为差异在正常测量误差范围内,拒绝赔偿。
针对此案,根据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赔偿。《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量,并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出具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应当与交付房屋的时间相同。因此,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房屋时向购房人提供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以证明实际测量结果与合同约定一致。
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或者提供的报告和平面图与实际测量结果不符,购房人可以要求重新测量,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和违约金。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与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但购房人仍然认为存在差异,可以要求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复测,以确定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结论
在认定商品房面积是否相符的问题上,应当以商品房的物理形态为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测量,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写明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买卖双方应当认真核对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如果在房屋交付时开发商未能提供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或者提供的报告和平面图与实际测量结果不符,购房人可以要求重新测量,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和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与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但购房人仍然认为存在差异,可以要求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复测,以确定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果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复测结果证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和违约金。
在本案中,购房人认为开发商提供的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与实际测量结果不符,要求重新测量,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差价和违约金。因此,开发商应当重新测量房屋面积,并提供最新的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如果最新的测量结果证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开发商应当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赔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最新的测量结果与合同约定相符,则购房人不能要求赔偿差价和违约金。
四、建议
上海法律咨询网认为,为了避免因面积纠纷引起的诉讼和纠纷,购房人在购房之前应当认真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约定,并要求开发商提供最新的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以保证其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购房人还应当认真核对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开发商按照规定进行测量,以确保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符。开发商也应当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在房屋交付时提供准确的测量报告和面积平面图,以免引起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