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和土地利用规划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可以按程序申请使用宅基地。那么主要程序到底怎么进行呢?请求宅基地要费钱吗?宅基地可以或许继承吗?“一户多宅”怎样补偿?上海知名房产律师逐个为你解答。
1、村民进行申请宅基地的程序设计是什么?
(一)当事人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土地。 向当地村委会、建设管理处填写宅基地建设使用申请表。
(二)村民小组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村民委员会报告。
(三)村民委员会在村民小组讨论同意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名单上公布意见。
(四)颁布期满无异议的,经州里河山资本所审核后,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2、村民请求宅基地要费钱吗?
在实践中有的处所要花数万元的“地皮计划费”能力获批宅基地。需求注重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是无偿性、福利性的。请求宅基地不需要支付所谓的“土地规划费”。
但需求注重的是,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该踊跃应用。如果在请求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设置装备摆设房屋的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应视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放弃。
3、宅基地可以或许继承吗?
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宅基地承继接头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承继的问题。
我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划定“国度按照法令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继承法》中也明确划定“国民的屋宇是国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屋宇是能够承继的,依据“地随房走”的准绳,村民承继了屋宇当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民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得到宅基地使用权。
4、屯子征收“一户多宅”怎样补偿?
屯子建房实施“一户一宅”制,《地皮管理法》划定“屯子村民一户只能领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规范。”在实践中因承继、生意、与户籍管理制度的衔接等实际因素,确实客观存在着“一户多宅”现象。
征收时,吻合如下几种情形的“一户多宅”应当得到合理补偿:
(1)吻合本地分户建房前提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2)统一集体经济构造外部的成员宅基地合法买卖形成的一户多宅;
(3)因农房承继、赠与等正当路子形成的一户多宅;
(4)因治理部分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5、征收时只征收屋宇,不征收宅基地正当吗?
集体土地上的屋宇不克不及独自征收,其征收的条件是地皮征收。假如只独自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屋宇,一方面屋宇被征收为国有后,拥有国有的性质;另外一方面,集体地皮没有被征收,还是集体的性质,两者之间无疑是矛盾的,也严重违反了房地一体的原则,即宅基地和房屋性质不统一。因此,只征收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征收宅基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上海知名房产律师总结道:“申请宅基地需要向当地村委会、建设管理处填写宅基地建设使用申请表,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是无偿性、福利性的,如果有人告诉你要收费,一定要警惕,在继承上村民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得到宅基地使用权,一户多宅获得补偿需要有文中所述的5种情形,只征收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征收宅基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上海知名房产律师来讲讲安置房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