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网隶属于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于1998年,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的信赖。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遗产继承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上海遗嘱继承咨询

主页 > 遗产继承 > 遗嘱继承 >

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上海遗嘱公证律师

时间:2021-02-07 10:33 点击: 关键词:上海遗嘱律师,上海财产律师

  上海遗嘱案件律师 当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特别是婚姻法,我们婚姻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夫妻关系破裂,或者在离婚之战中,出轨是很多人都会面临的一个婚姻问题,那么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想要在这场婚姻大战中取得胜利,首先我们要了解,新婚姻法出轨是如何处理的?也许对自己比较有利,作为受害方出轨的那一方,他不仅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且也会受到身边朋友的谴责有,毕竟他对自己的婚姻有不忠的行为,这是无可厚非的,所以说,当他出轨后没有悔过,也还坚定地和你离婚的时候,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用婚姻法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用婚姻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法新出轨该如何处理?

  一、新婚姻法规定婚内出轨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如果说我们能掌握一些证据,他不仅和外面的那个人同居,而且也和外面的一个人同居,那么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你们两个人离婚的条件,如果说我们能抓住他在婚内出轨之后,完全有权提出离婚,所以说,只有当对方达到了和外面那个人同居的条件,即他达到了重婚的条件,我们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在法律上对婚内出轨,他是会受到一些谴责的,但真正能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必须建立在他现在已经属于重婚的情况下,而且只要我们认为他重婚了,就能让他受到一些严惩重婚罪,实际上就是知道对方是有家庭的两个人还在继续共同生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上海遗嘱公证律师

  甚至婚姻内出轨,如果说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婚后双方也均分,这一点法律也比较公平,但如果说是婚姻内出轨,现在他已经到了重婚的地步,在法律上也是可以酌情为受害方多争取一些利益的,但在获得这些利益之前,我们必须要掌握一些证据,证明他与他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达到了重婚的程度。

  上述文章主要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就是新婚姻法出轨如何处理?新法对婚姻的保护又加了不少力度,特别是对婚内出轨这样的事,给出了非常明确的答案,所以说,如果我们想要保住自己的婚姻,我们想要在这场离婚大战中获胜,就要好好地研究新婚姻法对出轨问题的处理方法,当我们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候,应该不只是让出轨者受到一些良心上的谴责,还要让他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看看你的另一半他出轨的程度有多大,到底有多重,是我们现在最该做的事,只有能断定他现在已经达到了重婚的地步,我们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为规范遗嘱公证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个人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作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第5条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

  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可书面或口头申请由公证机关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暂住地办理。

  第6条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共同办理,并由公证人之一签署公证书。在由公证人员办理的特殊情况下,应当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和遗嘱代理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遗嘱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

  遗嘱所涉之不动产、交通工具或其他财产之所有权凭证;

  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立遗嘱人申请表格确有困难时,可以委托公证人员代为办理,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

  第8条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范围,且符合前条规定之申请,应予受理。

  公证处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9条公证人有第十条所定情形之一者,得自行回避,遗嘱人有权申请公证人回避。

  第10条公证人应向遗嘱人说明我国《民法通则》及继承法关于遗嘱及公产处分之规定,并说明遗嘱公证之意义及法律后果。

  第11条公证处应依第23条之规定,依本办法办理公证,并应重点审查遗嘱人之身分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欺骗之情形。

  第12条遗嘱公证人询问遗嘱执行人时,除证人、翻译人员外,一般不得在场。公证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24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交谈笔录应当重点记载以下事项:

  立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立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危重病人的,还应当记载其身份、对事物的反应;

  立遗嘱人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和与其共同生活的人的基本情况;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是否在此之前以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等形式进行过处分,是否有已设立的担保,是否已经被查封、扣押或其他形式限制所有权;

  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或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带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手印是否系本人所为;

  遗嘱人没有提供遗嘱或遗嘱草案的,应当详细记录遗嘱人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事项。

  遗嘱人应当当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宣读谈话笔录。遗嘱人对谈话笔录无异议的,可以签名或者盖章。

  第13条遗嘱应包含下列事项:

  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

  遗嘱对财产的处置情况(名称、数量、所处地点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㈢关于财产及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载明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事项;

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上海遗嘱公证律师

  立遗嘱的日期和立遗嘱人的签字。

  一般不应在遗嘱中包含与处分财产和处理死亡事项无关的内容。

  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未经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前确认其内容、签名和签名日期属实。

  立遗嘱人所立的,有修改、补充内容的遗嘱或草稿,经整理、抄写后,应当交立遗嘱人核对,由其签字

  立遗嘱者没有提供遗嘱或草拟遗嘱时,公证人员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思代拟遗嘱。公证处出具的遗嘱,应当交立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字。

  上述内容应记入谈话笔录。

  第15条共同遗嘱之二人以上申请公证者,公证处应引导其分别立遗嘱。

  立遗嘱人坚持要求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应当在共同遗嘱中明确其变更、撤销和生效条件。

  第16条公证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录音或录影,并与遗嘱人谈话。

  立遗嘱者年龄较大;

  ㈡遗嘱人为危重伤员;

  ㈢立遗嘱人为聋哑人或盲人;

  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弱智者;

  17.公证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立遗嘱人身份真实,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㈡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整,文字表述准确,签字、盖章日期完整;

  办证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予公证。

  第18条遗嘱的公证,以打印方式进行。立遗嘱人根据原件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字。

  立遗嘱人不能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加盖印章,也可以在签名或者盖章时加盖印章,但遗嘱人不能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用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上述情况,公证人员应当在其出具的公证书中说明。用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应将遗嘱人的指纹全部提取存档。

  第19条遗嘱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公证处应在遗嘱人核准前,中止遗嘱公证。

  立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记录的遗嘱,符合代书、记录条件的,或者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的,符合自书、记录、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副本存入终止公证的档案。

  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批准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制作公证遗嘱。如果遗嘱人不能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字,遗嘱执行人可以依照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副本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副本留公证处存档。

  第20条公证处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之规定,保管公证遗嘱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录音遗嘱,或依国际惯例保存密封遗嘱。

  第21条遗嘱公证卷宗,应列为密卷保存。立遗嘱者死后,改为平卷。

  在公证遗嘱生效之前,遗属档案不能外借,公证人员也不能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第23条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经公证机关核准,不得撤销或变更。

  公证遗嘱人申请撤销或变更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23条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利有关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之处,应予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仍有违法之处,则应撤销公证遗嘱部分违法之处之公证证明。

  第24条公证人之过错,致误证者,公证处应负赔偿责任。关于赔偿公证的规定另有规定。

  第25条本细则由司法部解释。

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上海遗嘱公证律师

 上海遗嘱案件律师 第26条本条例自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上海遗嘱律师解答遗嘱公证相关问 上海遗嘱律师解答老公立遗嘱房产
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上海遗嘱公证律师 http://www.htclawfirm.com/ycjc/yzjc/845.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