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网隶属于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于1998年,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的信赖。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刑事辩护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上海走私犯罪咨询

主页 > 刑事辩护 > 走私犯罪 >

价损失强制性规定导致迟延

时间:2021-03-05 15:10 点击: 关键词: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案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共计230万元,被告于2016年3月22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30日内,原、被告双方应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但被告在取得房产证后,未依约履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义务,并于2017年1月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致使原告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对此,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原告请求解除合同,于法有据,本院应予支持。
价损失强制性规定导致迟延 http://www.htclawfirm.com/xsbh/zsfz/2072.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