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律师网隶属于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于1998年,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的信赖。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刑事辩护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上海知名律师咨询

主页 > 刑事辩护 > 知名律师 >

这是我的QQ号XXX,别人盗用,改绑定了他的手机号

时间:2021-02-26 16:05 点击: 关键词:这是我的QQ号XXX,别人盗用
本案定性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衡定甲行为所涉的对象、数额是多少,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究竟是针对何物、程度如何。如果我们将思维重点投射在甲的行为方面,则始终会徘徊在各方理由之间难以定夺(都有一定道理);而如果转换视角从行为最终真实侵犯的具体法益方面考虑,则完全有可能达成共识并作出决断①。
这是我的QQ号XXX,别人盗用,改绑定了他的手机号
在该案中,最终真实的结果为电脑依然保持原状(拆装过程中微弱的间接损失可略去不计),而客观的危害却只是乙的现金损失了四百五十元,即甲的行为所真实造成的全部法益损失只是现金而非电脑零件;而这一切又都在甲的主观罪过准确地预料和控制之中,即甲在主观上对其行为只具占有四百五十元款项的故意(甲并不打算永久性占有电脑零件)。从客观的具体危害和主观的故意两相统一合取结论,甲的行为所侵犯的具体法益实际上为乙的现金,其涉案数额应按四百五十元计算。在这里,零件及其价值并无计价意义,其只是甲两次行为所使用的获款“道具”(如果甲高于零件的实际价值向乙索款,则应按所索款额计算)。
这是我的QQ号XXX,别人盗用,改绑定了他的手机号 http://www.htclawfirm.com/xsbh/zmls/3610.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