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小莉今年19岁,即将大学毕业,前段时间,她父母联系了常州新北区一家公司,安排小莉去做一名文员实习。
11月12号早上,小莉按照公司指派,来到一家靠近公司的私营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X光室外排队等候胸透时,小莉见门外有明文告知,女士必须取下文胸。看到一则通知,她走进更衣室,脱下内衣,在X光户外排成一队,只穿一件卫衣。
当小莉检查时,她遵照医生的要求拍了胸透。但医生告诉她,拍出来的成片看不清,就请她脱下卫衣。
看是一个男医生给他做的检查,她便告诉男医生自己的卫衣里面没有衣服。与此同时,医生问她:“真的要在这儿(X光室室内)脱掉衣服吗?”但是,医生明确地告诉她,就在这儿脱。
"那时我至少问了他三次,他要我脱下卫衣,并对我说,他要去关外门,别人看不见里面的东西。她还有点蒙,但是又觉得外面还有人在排队,医生不可能欺骗她,也没多想,就脱下了那件卫衣。
当天晚上小莉一夜没有睡好,第二天查询网络才发现,做胸透根本不用脱衣服,这才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
小莉爸妈听说此事,就觉得这个医生有问题,先打12345热线,后来再报案。
经父母举报,小莉父母在警察的帮助下,证实小莉所为的是金某。
可能在14号晚上,警察传唤了金某。金某承认在检查时的确让小莉脱去上衣,但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在他看来,他就是医生,来检查的人没有"男女之分"。
小莉爸表示,自己家不需要医院赔偿什么,而是医院拿出一个态度,该道歉的道歉,该处罚医生处罚医生,今后要规范检查流程。
法院回复
17号中午,记者找到周主任,负责该医院影像科主任。根据周主任透露,院方曾与金医生交谈,问他为什么要让小莉脱光做胸透。
金医生说,由于当时第一个胸片拍摄得不清楚,所以要拍第二张时,他并不知道小莉是最后一件衣服,只知道卫衣有问题使X光看不清,于是小莉就脱下上衣。
接着,周主任带记者来到了当时小莉做X光的场所。在外X光不远的地方,记者注意到了更衣室,在里面摆放着病号服。如X光拍摄不清,现场完全可以请检验员更换衣物。
17号下午,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联系记者,告知院方已停止金医生的一切工作,待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公布后,将对金医生进一步处理。
常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现在也在调查此事,一般来说,医生都不会要求病人脱去做X光胸透。如病人衣服上的金属部分确实影响了电影成像,需要脱光照清的话,医院将为体检人员提供可更换的衣物。
上海市著名刑事律师认为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泄露病人的隐私。就金医生的情况而言,他的行为很有可能违反法律,但并不必然构成犯罪。
第一,医生的行为违反了《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与措施》《放射科保护病人隐私的管理制度》,如果男性医生检查女性隐私部位时,一定要有女医务人员在场,如患者投照胸腹时,无论男女,都可以穿着一件没有扣子、没有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果衣服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且必须暴露在投照区内,需要为病人提供清洁的检查衣服等。
第二,医生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是对患者人格的侮辱。民法中规定,任何人或单位不能拍照、窥视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窥视、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上海市著名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