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是指作权人将一项或一项全部或一项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使受让人在订立转让合同时,受让人取得著作权后,可以行使其着作权。至于如何界定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上海著作权律师为您解答。
一.着作权转让有何定义
1.着权转让,是指作权者将一项或一项全部或一项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
2.着作权转让,受让人在订立转让合同时,可以在获得了权利后行使着作权。
3.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二十七条。
二.如何对着作权转让进行登记
1.基本程序
申请者需提交申请所使用的材料→注册机构核实收到的材料→向申请者缴费→申请者缴纳费用→申请者缴纳费用→受理申请→审核阶段→签发登记证书→公告。
2.要求提交的资料
(1)着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格;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合同或协议可以适用申请备案的使用权转让;
(4)合同中提及的范例工作;
(5)委托他人办理代办手续,须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着作权和有关权利归属的证据。
3.处理时间
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记机构办理完毕。如需补正材料,申请人须在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将于收到合格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转让,是指作权者将他所拥有的全部或某种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他的权利转让,就应当签订转让合同。上海著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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