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指导、规范深圳市辖区内网络平台借贷市场信息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良性退出网贷业务,深圳市互联网时代金融行业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银行借贷公司信息作为中介组织机构良性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切实有效维护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和其他网贷业务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P2P企业选择退出历史条件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上海民间借贷律师整理分析以下研究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P2P企业退出条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在依法退出的过程中,网贷机构要根据市场环境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
(二)积极稳妥的原则。网上借贷机构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出准备,妥善处置不良资产,妥善清理借款人资金,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和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协调原则。在退出工作过程中,网贷机构应加强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沟通与交流,接受协会的指导,密切合作,交流信息,形成合力。
(四)分类进行处置原则。网贷机构应如实告知协会平台存量建设项目投资风险影响程度、出借人信息等情况,协会可以根据网贷机构财务风险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类研究制定提供相应的关注社会等级,并通报市、区金融办。
(五)三个“不可”原则。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企业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通过网站发展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财务管理会计人员具有不可失联。
二、P2P企业可以退出历史条件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网贷机构退出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协会建立联系机制,向协会提供各种风险信息,反馈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与协会讨论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互联网贷款机构应当向协会报告退出计划,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 退出计划书
网贷机构应当提交提款计划,提供作出提款决定的理由、提款计划、现有项目处置和资金结算方案、提款时间表、应急预案、承诺函等书面材料。该计划书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现有项目清单及收集
网上借贷机构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地向协会报告平台的清点项目和清理情况。根据项目到期日,是否正常偿还,是否存在抵押品和其他资料提供分类汇总表,以及不良资产要明确标识。
(三)出借人信息
网贷机构可以应对出借人具体实际情况分析进行数据统计,包括网络平台发展活跃出借人数量、出借人平均在投金额、兑付时间、累计投资银行余额占比前10 名的出借人等在内的详细设计信息系统脱敏处理后上报协会。
(四) 财务审计报告
网贷机构应提供最近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管理审计工作报告,并如实汇报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偿债风险能力等数据。
阅读以上内容后,您对P2P企业退出条件应遵循的原则是否有一定的理解? 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欢迎到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的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如何防止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 上海债务律师带您了解网络借贷可 |
在P2P网络借贷中投入资金无法提现 | 如何防止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
在P2P网络借贷中投入资金无法提现 | 上海债务律师带您了解网络借贷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