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近日严肃查处的党员酒驾典型案件,上海市交通事故律师带你看看这几个案例。
西充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原聘用人员。
庞丕林酒驾案
2021年5月12日中午,庞丕林在家吃饭喝酒后开车出门。当他开车去孝廉路时,他被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7月,西充县人民法院判处庞丕林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罚款2000元。2022年3月,庞丕林被开除党籍。
西充县祥龙乡板凳龙社区居民。
李和平酒驾案
2021年1月10日上午,李和平在家喝酒后,无证驾车前往祥龙镇喝茶。当天16点左右,李和平与停在路边的车辆相撞,被警方查获。2021年11月,西充县人民法院判处李和平危险驾驶罪,拘役两个月15天,罚款2000元。2022年3月,李和平被开除党籍。
西充县南台街道建设路社区居民。
蒲国庆酒驾案
2021年6月5日晚,蒲国庆和朋友聚会时喝酒。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蒲国庆驾车撞上车辆收费系统识别器,被警方查获。2021年11月,西充县人民法院判处蒲国庆危险驾驶罪,拘役两个月15天,罚款2000元。2022年3月,蒲国庆被开除党籍。
2021年,在西充县党员干部酒后驾车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不收敛,不知停地走自己的路,顶风违纪。
这不仅反映了个别党员纪律意识薄弱、侥幸心理严重等问题,也反映了个别地方和单位工作潦草、干部管理不力等问题。
对此,西充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在认真调查当事人的同时,启动了责任调查。今后发生此类案件的,实行一案三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巩固和维护全县清洁正直的政治生态。
酒驾酒驾,害人害己,不仅违纪违法,而且犯罪入刑!让我们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车!上海市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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