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二条是对于假释程序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刑罚。《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对程序的规定,没有具体刑罚。感觉是不会判刑的
你好。我在XX比赛输了几万,可以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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