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的共同受贿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判断。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条文,详细阐述认定标准和程序。上海律师就来为您讲讲有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认定标准
共同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行为。在认定共同受贿行为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实施行为的主观要件共同受贿行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实施的。因此,在认定共同受贿行为时,需要考虑实施行为的主观要件。即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是否共同实施了受贿行为。
受贿金额的大小共同受贿行为的受贿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在实践中,通常认为受贿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犯罪。
行为的影响和后果共同受贿行为的影响和后果也是认定共同受贿行为的标准之一。如果受贿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他人造成了重大影响和损失,那么认定共同受贿行为的可能性就更大。
二、认定程序
认定共同受贿行为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案侦查对于涉嫌共同受贿行为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进行初步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
确认主体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确认涉嫌共同受贿行为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
证据收集在确认主体之后,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判定标准在收集完毕证据之后,公安机关需要结合前述认定标准,判断是否构成共同受贿行为。
移交检察机关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构成共同受贿行为,应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法律案例
案例一:
2019年,上海某工程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问题。该工程公司的董事长为解决该问题,向该项目的承建方提供贿赂,承建方受贿后再分别行贿该项目的工程监理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该案中,承建方和监理人员被认定为共同受贿,因为他们共同实施了受贿行为。同时,董事长和承建方也被认定为共同受贿,因为他们在受贿行为中存在共同实施的因素。
案例二:
2018年,上海某地产开发公司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向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行贿。在该案中,开发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被认定为共同受贿,因为他们共同实施了受贿行为。
四、法律条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共同受贿行为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涉及到贿赂数额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需要对所有主犯和从犯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综上所述,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的共同受贿行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来进行判断。在判断过程中,需要考虑实施行为的主观要件、受贿金额的大小和行为的影响和后果。同时,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立案侦查、确认主体、证据收集、判定标准和移交检察机关。在实践中,要加强对共同受贿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维护社会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结论
上海律师提醒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共同受贿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给企业和个人造成损失,也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加强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和监管。同时,企业和个人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信守信,不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谋求自己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社会公正、法治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