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介绍了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案审查起诉的细节。上海受贿罪律师和你一起解读这个案例。
办案经过,袁仁国受贿物品清点
在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清点了1588件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其中包括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这需要一天一夜的清点。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件,时间跨度特别长,案件笔数特别多,贿赂手段复杂,整个案件档案约100本。
经审查,发现整个案卷材料突出了袁仁国利用特殊资源大肆帮助非法经销商非法经营茅台酒的行为事实。
2019年4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从案件受理到起诉的两个月内,工作组逐一审查了整个案件的证据,形成了37万字的评分记录和25000多字的审查报告,逐一分析了29起贿赂事实,认真审查了袁仁国的量刑情况,根据汇率和估价意见,将受贿金额计入受贿金额。
袁仁国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道,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第十二届贵州省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被告袁仁国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收回袁仁国受贿所得的财产及其果实,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1994年至2018年,被告袁仁国先后担任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帮助他人获得茅台酒分销权、家庭分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非法接受他人财产1.129亿元以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袁仁国的行为构成贿赂罪。鉴于袁仁国贿赂2050万元未遂,可以如实承认犯罪,主动解释大部分贿赂犯罪事实,认罪悔改,积极返还赃物,贿赂赃物全部追回,具有法律、轻处罚情节,可以依法轻处罚。法院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2019年5月22日,据贵州省纪委网站报道,近日,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调查过程
经调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将茅台经营权作为吸引关系、利益交换、政治依恋、获取政治资本的工具,为非法经销商非法经营茅台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营销环境;家庭腐败;转移赃物,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违反诚信纪律,非法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得巨大利益;从事权力、颜色和金钱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大,涉嫌贿赂。
通知指出,袁仁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我省重点国有企业领导,党和人民国有企业管理作为个人和家庭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后,性质很差,应认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省监察委员会议研究批准,决定开除袁仁国,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公开简历,袁仁国出生于1956年10月,1975年进入贵州茅台酒厂。他曾担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务;1998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总经理;2000年起担任贵州茅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担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1月,袁仁国任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席。2018年2月,袁仁国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席。
2018年5月,袁仁国卸任茅台集团董事长。
2019年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贵州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寻求私利专项整治的整治效果。它揭示了茅台集团前董事长袁仁国利用茅台经营权获取政治资本的细节。
据报道,袁仁国长期以来一直以茅台经营权作为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转移寻找后台和支持者,帮助王三云、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非法获得茅台经营权,并长期积极照顾其经营。
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准了四家茅台店,并经常主动增加销售指标。
此外,袁仁国计划帮助弟弟调入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于是向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穗生办理了茅台酒店。
据报道,有数百条关于袁仁国的关系店信息,不仅涉及中央管理干部、省级管理干部,还涉及许多县级、乡级干部。在茅台酒厂所在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管理的124名干部中,许多人利用亲戚和裙带通过袁仁国或妻子获得经营权。
许多一线员工也为与袁仁国有亲戚关系而感到自豪,并为能够打招呼和批准条款而感到自豪。他们不想生产经营。在茅台酒厂的生产车间,酿酒工人不得不在高达40摄氏度的高温下汗流浃背地工作。看到这一现象,一些员工感到非常不平衡。他们认为他们一辈子都在工作,最好是别人炒一份订单和做得好不如关系好。
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男,汉,1956年10月生,贵州仁怀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
1975年至1991年3月,贵州茅台酒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
1991年3月至1997年1月,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998年4月至2000年12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0年12月至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贵州茅台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2017年1月,袁仁国被任命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席。
2018年2月,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5月,袁仁国不再担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2019年5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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