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等身份证明
北京市交管局昨日消息,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102号令),今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务手续,无需携带《户口簿》,但应携带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户口簿》不再作为办理车务手续的身份证明。
按照新规,今后,北京居民办理车务手续,需持《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京暂住的内地居民,需持《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此外,社会单位办理车务手续,除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还需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单位为内设机构,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可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目前,北京办理车务手续的申请表,均已采用全新式样,车主可登录北京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下载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