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林地与土地边界纠纷相关内容如下:林地管理与对接制度不完善。在管理方面,由于已经形成多年,村民普遍在一定程度上管理和使用了靠近村庄的山地林地,当时的山地林地并没有直接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树木自然生长,林地利用不太明显,所以管理和使用相对宽松和明确。而偏远山区林地的管理就不一样了,基本没有管理和使用,尤其是两个村民小组和两个乡镇之间相邻的林地。
答一:可以去林业局审批。这是使用权!
追问:谢谢你。你能在地面上建造建筑物吗?
答二:根据你所在林业的要求,看你想建什么样的房间,房间有多宽,占地面积有多大。
追问:
不需要土地或者规划部门?现在村委会想利用这块土地,配合企业盖房子保护和扶持。这个林业部能批吗?
答三:
如果你的林地建筑有很多树木,你应该先征得林业局的同意,然后砍伐树木,再征得国土资源局的同意。这是一个过程!
追问:
树很少,基本都是沙石。山脚下,是标准的荒地。。即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林地。需要规划局审批吗?不改变土地性质,需要国土局批准建设?这是什么意思?
答四:
根据《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居民使用林地建房,应当分别经乡镇林业工作站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21条规定,农村居民使用其享有使用权的林地自建房屋的,在规定面积内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所以农村居民占用林地建房,首先要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在有使用权的林地上自建房屋的,可以在规定面积内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湖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使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每户自建、改建的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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