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袁女士1999年嫁给了熊先生,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2017年7月,袁女士带儿回娘家,因为她和丈夫吵架。2018年2月17日晚10时后,熊先生突然打电话要求离婚,要求立即办理。袁女士告诉女儿考试后离婚,被拒绝。2月25日,她在梁平县民政局与熊先生离婚。
袁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中,双方注明女儿由男方抚养;2016年,该男子未能在云南投资,银行贷款由该男子偿还;借给该女子的10万元债务由该男子在签署协议时无条件偿还。
离婚几天后,袁女士的朋友打电话透露,熊先生之所以如此急于离婚,是因为他的前夫获得了500万奖金,税后奖金为460万元。今年3月10日,袁女士向梁平县法院提起诉讼,认定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配230万元。同时,她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熊先生的银行账户。
谁买彩票很重要
熊先生辩称,彩票不是他自己买的,而是他母亲买的,中奖的是他母亲不是他自己。为此,熊先生找到了彩票店老板作证,证明买彩票的人是他的母亲。然而,法院出示了幸运彩票中心的中奖者登记为熊先生,婆婆没有出示任何委托书。
庭审中,袁女士向法院申请取回彩票店监控视频并保存,并提交了熊先生2017年2月27日通过银行转账给彩票店老板14万元的证据。她的律师说,熊先生贿赂彩票店老板作伪证,隐瞒熊先生买彩票的事实。
此外,熊女士的婆婆作为第三人也参加了审判,声称袁先生一直在追逐这个数字,然后停下来,她感到遗憾,继续追逐。春节前晚饭后,我走到家附近的彩票店,花了56元买了它。
然而,这一说法与本案另一名证人的证言不一致。熊女士的女儿作为证人也参加了审判。法官在审判中问女儿:奶奶经常买彩票吗?女儿回答说:我不经常买。后来,女儿说,作证后,奶奶对自己漠不关心。她搬现在暂时和妈妈住在一起。
彩票是婚内买吗
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在分割财产的过程中,应平均分配婚姻财产。因此,本案的重点是它是否是婚姻财产。那么,为什么要反复调查谁买彩票的问题呢?
如果法院在确定事实时确定彩票是袁先生购买的,这意味着购买彩票的时间发生在袁先生与熊女士离婚之前,即使获奖时间是离婚后,获得的奖金仍然是婚姻财产,应按规定平均分配。如果彩票是袁先生的母亲购买的,即使在离婚前购买,但彩票是由婆婆购买的,由此产生的奖金所有权当然属于婆婆,根本不是婚姻财产,更不用说分割了。
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从涉及金额和开庭次数来看,应属于复杂疑难案件。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袁先生和他母亲在这种情况下的说法确实很奇怪,因为老人买彩票并不常见,据女儿说,婆婆不经常买彩票,彩票店的监控视频出了问题,真的很奇怪。当然,最终结果还是要等判决。
上海离婚案律师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上海离婚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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