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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事故律师分析因输液导致猝死医生被判刑

时间:2022-03-11 11:20 点击: 关键词:上海市医疗事故律师,非法行医罪

  1月14日,安徽省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上海市医疗事故律师带您看这个案例。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施某在寿县双桥镇梨树街姚某诊所长期开展医疗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2021年8月8日,孙独自从家到街上的路上感到不适,于是去了姚的诊所。施以医生的名义诊断和治疗孙,并给孙配药输液。输液期间,孙突然摔倒在地,头部受伤出血。

 

  发现后,施立即抢救了孙。抢救后,他认为自己已经死了,于是把孙拖到诊所门外放置。

 

  相关机构发现,孙某患有冠心病,脂肪心发生心源性猝死。事发后,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已履行。

 

  经审理,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

 

  寿县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判处施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款1万元。

 

  输液好的快,这个想法真的可靠吗

  由于多年的用药习惯,有些病人总是认为输液好得快,感觉身体不适就主动要求输液。

 

  输液似乎是一种通用的方法,无论是头痛、脑热还是胃胀、胃痛。吃药已经变得缓慢、麻烦和无效。

 

  这是真的吗?在做决定之前,看看这些医生的经历。

 

  一些医生向小边报告说,有些病人只是轻微的感冒,无论3721必须输液,咳嗽加重,其他疾病也出现了。

 

  事实上,服用解表散寒的止咳药很快就能治愈这种感冒咳嗽。一旦输液加重体内寒湿,咳嗽自然会越来越严重。

 

  输液能否迅速愈合,取决于所患疾病的种类,想当然地拿出治疗方案,只能使病人越来越重。

                                              上海市医疗事故律师分析因输液导致猝死医生被判刑

 

  基层输液5大注意事项

  在具备相关资质的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除招聘合格医生外,如何防止错误输液的严重后果?

 

  一、皮肤试验

  青霉素、链霉素、结核菌素、破伤风抗毒素血清、盐酸普鲁卡因、细胞色素C、有机碘造影剂、门冬酰胺酶等药物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留出足够的时间观察,别担心。

 

  二、询问过敏史

  一定要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于没有说明要做皮肤试验的药物,但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最好做下皮试验。如头孢噻酚钠、冻干粉针、头孢替唑钠、糜蛋白酶、维生素B1注射液、胸腺肽注射液等,非常容易过敏。

 

  三、滴速不宜过快

  输液过快容易增加心脏负担,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等不良反应。但输液速度越慢越好,输液速度需要根据病情进行调整。

 

  四、保留现场证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保留事故现场证据:

 

  1.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密封现场实物,密封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2.需要检验的,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当双方不能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造成不良后果,需要保存血液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血液的采血机构派人到场。

 

  五、签署输液知情同意书

  输液事故频发,国家一直倡导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然而,一些患者仍然坚持输液,认为输液会使病情迅速好转。因此,患者应了解风险,并在输液前签署输液知情同意书。上海市医疗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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