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继承人也享有放弃继承权的自在。然则不是所有的放弃承继行动都无效呢?事实上,法律对放弃继承权行动配置必定的限制。对于放弃继承的不同情形,法院采取的裁判规则也不甚相同。现上海市继承法律师为你分析放弃继承的那些事儿!
继承权放弃又称为承继丢弃、承继放弃,是相对于继承接受而言的,指的是继承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放弃承继行动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只要有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放弃继承也自应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时才能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国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承继开始后,继承人放弃承继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作出放弃承继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收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地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遗产中的相关部分根据法定承继办理:(一)遗言继承人放弃承继或许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三十三条 承继遗产应该了债被继承人依法应该交纳的税款和债权,交纳税款和了债债权以他的遗产实践代价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施行〈中华国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6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执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47条 继承人放弃承继应该以书面方式向其余继承人表示。用行动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第49条 继承人放弃承继的意义表示,应当在承继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50条 遗产处置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承继翻悔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详细来由,抉择是不是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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