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情1.有人脑子都不转一下,思考不超过1秒钟。就跟我说,帮我去问下,给我安排介绍。这类就是很廉价、很塑料的【表人情】,假装套套近乎。上海律师事务所问:你说我碰到那些找我介绍贷款订单、保险订单、诉讼保全订单、收房订单、代理记账注册公司资质证照订单的,我该怎么回答。
我是随口回答一句:好的(当一个世俗圆滑的人),还是回答:很抱歉,向我提出这类要求的人太多了,我不是这方面的职业介绍人,没法特别给你安排介绍。而且我这都是找我提供法律服务的粉丝,我无法用自己的信用,给自己不熟悉的人员提供背书(当一个诚实正直的人)
刚认识,就随口托人介绍付费订单,成了给分成,这本身也是很廉价的一种社交方式。我觉得,比较好的方式,是资源需求者,自己付费去参加一些活动平台。平台根据收费幅度,仅对参加者的基本合法资质进行审查。能否形成交易,由参加者自行决策。所以给大家搞了个免费的人脉资源群,群里允许打广告和自由加人。以后再有托我介绍业务的,就拉你们进群,各凭本事,自己进去捞客户吧
论人情2.欠人情是很烦的一件事,特别是有些事情,我并不认为是人情,但是有人提出/认为是给我【送人情】。比如说,跟我说:介绍一个法律业务给我。意思是做个人情给我。我都回答:好的,我会赠送必要的免费咨询,尽量帮助到你的朋友。很多自称给我介绍【法律业务】的,其实根本不是付费订单,很多都是纯找免费咨询的。
真要说【介绍法律业务】,除非是职业的法律案件介绍人,已经筛查判断了有成案可能,或者是企业里有决策权的领导。他想发给哪个律师做都可以,如果介绍给我,是特别挑我发财的,那才能叫【介绍法律业务】。但是我不会去畜养和招募任何一位职业介绍人。我这的法律服务购买者,必须是自己有需要,经亲朋好友推荐后,自行决定购买。
论人情3.给别人办一场法律宣讲活动。有认为我这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很期待和欢迎我去。也有认为,这是给我提供业务销售的机会,让我去,得让我付费。或者虽然免费,但是我被认为【欠了】别人的人情。欠了人情以后呢,事后哪天再临时掏出来,要求我回报别人做哪件事如果让我回报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改合同,这些倒无所谓。就怕要我回报提供自己的信用,为某件事担保。
那这人情,我不欠也罢。搞人际关系啥的,与其圆滑,我宁可耿直,但我并不是看不懂。我会选择跟我想接触的人接触。以上内容转载自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宏伟朋友圈,欢迎大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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