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情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组织的相关记录或证明、行为人的保证书、行为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接下来和上海起诉离婚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有明确的答复者;
(二)有具体要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行为或者企业面临一个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分析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企业相关管理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研究组织和国家政府机关主要包括受害人所在工作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通过收集到了什么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情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组织的相关记录或证明、行为人的保证书、行为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申请人身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裁定,无需缴纳任何成本费用。
三、人身保护令状对被告有何措施?
《反家庭网络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令可以通过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追踪、联系申请人及其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中国申请人提供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进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相关措施。
四、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令有效期多长时间?如何有效执行?
《反家庭暴力法》第30条规定,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应自其颁布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无效前,人民法院可以应申请人的要求撤销、变更或者延期。
反家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对于法院可以作出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工作以及中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企业组织。人身信息安全技术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人员以及我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五、相关法条链接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侵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和处理。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可以根据警察公安局记录、警告信、伤害鉴定意见等证据确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三十三条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保护令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告诫,视情节轻重,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天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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