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双方自愿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我该怎么办?这时候离婚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的目的。但诉讼离婚需要支付离婚诉讼费用。那么,如何计算离婚诉讼的费用呢?今天和上海起诉离婚律师一起学习吧。
一、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由败诉方负担。
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人民对于法院工作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过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中国人民需要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以及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社会责任的大小企业各自独立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选择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很多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成本费用,经人民对于法院需要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公司申请缓、减、免交诉讼服务费用未获满足人民以及法院关于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问题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经济案件,没有研究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共和国法院工作不予受理。
二、具体诉讼费用的计算
关于诉讼费用的缴纳和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新标准,离婚案件中,除了案件收取一定费用外,如果需要分割一定数额的财产,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1.受理费: 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性案件。验收费为每箱50元至300元不等。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分期付款; 超过二十万元的,按百分之零点五付款
2.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需要请律师代理,就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还有财产保全费、财产鉴定费、法院申请费等。可能还需要付费。
三、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问题就是对诉讼离婚的费用以及如何通过计算的介绍。选择一个诉讼离婚,大多是因为他们夫妻关系之间就财产分割、共同发展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方面能力存在一些争议。诉讼离婚中很重要的一步是收集离婚证据,具体应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有效收集离婚证据?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国家关于我国离婚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上海起诉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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