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专业律师咨询:网恋那女的自愿开房,我朋友17岁,那女的20,过了几天,那女的报警抓我朋友,现在抓到了,在警察局,这个会怎么判?是强奸罪吗?
律师回答:只要女方年满14周岁且自愿,那么是不构成强奸罪的,请问你有相关证据表明她是自愿的吗?比如聊天记录,如果被刑事立案,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有不懂的可以联系我。
《刑法》中的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该内容系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