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债务律师今天来给大家上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主题是“老赖的日子不好过”。别看这个话题听起来严肃,其实里面的门道可多了,稍不留神,你可能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现在的“老赖”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欠钱不还,前脚刚哭穷没有钱,后脚就在朋友圈“晒”上了自己刚换的车,就算被强制执行嘴上嚷嚷着没钱,可每天吃喝玩乐却是样样不落,而大多数债权人对此却无可奈何。
然而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限高令”的方式,限制“老赖”超出生活、工作需要的高消费,以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的方式促使“老赖”主动偿还债务。下面就来说说9种“老赖”被禁止的消费行为。
首先需要注意一点:限制消费令≠限制全部消费,在执行过程当中我们需要为“老赖”保留其正常的生活、工作所需要的资金,以及其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所必需的费用。
然后,我们来看看“老赖”被禁止的9种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备注:如果“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后,仍进行上述高消费行为轻则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老赖的日子不好过,上海债务律师提醒大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因为一时的享乐而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