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设立的非常设性工作机构是国家机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员构成也是比较复杂的。其中,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一直是一个争议性问题。本文上海律师咨询网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上海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分析。
一、非正式在编人员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非正式在编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编制范围外,但经国家机关同意,依照规定享有一定待遇和福利的人员。他们与正式在编人员相比,不具备编制管理和公务员法律地位。在职权范围内从事公务,其行为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与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依法录用、享有国家工作人员待遇、在国家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监察、审判、检察等职务的人员。因此,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法律地位是值得探讨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监察、审判、检察等职务的人员。非正式在编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从事公务,其行为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因此也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编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非正式在编人员从事公务具有明显的国家工作人员属性。
相关案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非正式在编人员贪污案件。在判决书中,法院明确指出,非正式在编人员从事公务的行为,应当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其在行使公务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行为也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同时,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审理过一起非正式在编人员受贿案件。在判决书中,法院指出,非正式在编人员虽然不具备公务员法律地位,但在职权范围内从事公务的行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属性,因此受贿行为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可见,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属性,其行为在职权范围内对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因此在承担法律责任方面应当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三、上海地区非正式在编人员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上海地区的非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对非正式在编人员的界定和规定不够明确,导致非正式在编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不够明确,存在管理混乱和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一些非正式在编人员在从事公务时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难以严格追责,给国家机关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因此,上海地区应当加强对非正式在编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落实非正式在编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防范职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结论
综上所述,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应当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在职权范围内对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因此,非正式在编人员在承担法律责任方面应当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同时,上海地区应当加强对非正式在编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防范职务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上海律师咨询网提醒大家,随着国家机关事务的日益繁琐和专业化,非正式在编人员在国家机关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其法律地位和管理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强规范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非正式在编人员管理机制,加强对其职责、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和规范,防范职务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国家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著名刑事案件律师来讲讲对非 | 上海职务犯罪律师分析2022年特定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