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简介
2011年6月18日,邵某、吕某二人登记结婚,邵某回忆与被告相识十多天后,被告便匆忙结婚,婚后,被告说自己已经怀孕。
起诉者怀疑婚后女儿是否为本人。当这种怀疑存在时,婚姻就不会快乐。2020月9日8日,吕咬牙切齿,要求徐承担抚养费。因此,邵提出鉴定,真相大白。辛辛苦苦养育的女儿实际上是别人家的女儿。但是在结果出来之后,吕还是狡辩。徐得知吕已怀孕,就同意这样做。婚后不做婚姻检查。被告对此事负有责任。
女儿出生后由被告和外婆共同抚养,原告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中,男方误以为抚养孩子是亲生孩子,经鉴定得知非亲生女儿后,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主要问题有:
一、是是否应当退还抚养费,
二、是是否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上海婚姻律 师案件分析
由于没有赡养义务,邵某被视作亲生女儿抚养,邵某和吕某之间形成了不当得利债务。为获取利益,女儿的生母吕某应退还邵某支付的抚养费。在返还金额方面,法院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消费支出水平确定返还金额。
维护平等、和谐、文明,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徐先生为抚养徐付出了心血和情感,发现养育子女不属于自己,自尊必然受挫,社会评价尽可能低,精神损害是客观事实,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合理,法律应该支持。
法院判决
一、判决生效后15天内,吕某退还邵某支付的抚养费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费2万元,共计5万元;
吕某负担3200元的司法鉴定费用。
以法论理
为此,法院支持徐的诉讼请求,退还抚养费,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庭判了多少钱,但是这种事不应该发生。要知道,一个家庭,除了大人,还有未长大的孩子,这会给孩子的一生留下阴影。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要求成年人对其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离婚率居高不下,给家庭增添了不稳定的因素,家庭成员的某些失范行为已脱离了传统的道德秩序。在此背景下,司法应突出婚姻家庭的伦理属性,强化婚姻家庭成员的义务,约束个人行为,限制婚姻的任性。上海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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